夫妻单方面放弃继承遗产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是夫妻双方共同所做出的意思达成一致,主要还是因为这样的一种遗产的继承,它涉及到了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都能够签名盖章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是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继承权为继承人自己的人身权利,所以放弃继承权不需要经过另一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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