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工伤死亡了要赔偿小孩抚养费吗?

大律师网 2023-11-14    人已阅读
导读:工伤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么工伤死亡了要赔偿小孩抚养费吗?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工伤死亡了要赔偿小孩抚养费吗?

  工伤死亡要赔偿小孩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因此,工伤死亡不仅要赔偿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还要支付小孩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死亡了要赔偿小孩抚养费吗?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交通住宿费: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符合规定的康复治疗费用报销。

  5、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情严重和情况特殊需延长治疗的,在经办机构确认后,最多可以享受不超过24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按本人工资正常发放。

  7、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贴金):一到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八十五,五到十级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五十。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本人月平均缴纳工资的多少,最多为解除劳动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二十个月,最少为六个月。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般为一个月的本人工资。

  以上是关于“工伤死亡了要赔偿小孩抚养费吗?”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