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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去世需要哪些手续才能再婚?

大律师网 2023-11-20    人已阅读
导读: 配偶去世的,需要办理手续的手续包括:死亡证明、遗产分配、财产过户。关于“配偶去世需要哪些手续才能再婚?”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配偶去世需要哪些手续才能再婚?

  配偶去世后,再婚需要以下手续: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这个证明可以由原配偶死亡证明提供。

  3、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向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之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当场予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配偶去世需要哪些手续才能再婚?

配偶去世多久能再婚?

  配偶去世后,您随时可以再婚。在我国,法律对配偶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什么时候可以再婚没有规定,因此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和需要自由决定再婚的时间。只要您已经从上一段婚姻关系中解脱出来,并且符合婚姻登记的要求,就可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再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是关于“配偶去世需要哪些手续才能再婚?”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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