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中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担保人在为借款提供担保时,应当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进行充分的了解和评估,确保自己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明知借款人没有还款能力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就属于恶意担保,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在贷款诈骗案件中,担保人也可能会因为参与欺诈行为而构成共犯,从而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作为担保人,应该谨慎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经济状况,不要轻易为他人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条件包括:
1、犯罪主体为自然人或者单位。
2、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即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而故意采取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3、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即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等方法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4、侵犯的客体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和管理秩序。
5、严重损害了国家有关银行的财产所有权和信贷管理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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