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交五险一金。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企业缴纳。如果企业不按时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五险一金个人与公司的缴纳比例根据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缴费比例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个人缴费比例为1%。 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无需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无需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比例为5%-12%,个人缴费比例也为5%-12%。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第一条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第二条
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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