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外籍配偶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应向中国籍近亲属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明、在中国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公安部审批;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外籍配偶加入中国国籍需要居留证。根据相关规定,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具体申请材料可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网站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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