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受到不公平对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可以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因此,对于一些涉及工资、福利等问题的劳动争议,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可能会更快一些。
劳动仲裁则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由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进行裁决。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如果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对于一些较为复杂、需要更多法律程序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劳动仲裁进行处理可能会更为合适。
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在处理劳动争议方面都有其作用,具体哪个更有用取决于劳动者的具体诉求和案件的性质。如果涉及工资、福利等问题的劳动争议,通过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可能会更快一些;如果涉及较为复杂、需要更多法律程序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劳动仲裁进行处理可能会更为合适。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具体来说,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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