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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什么样的?

大律师网 2023-12-19    人已阅读
导读:是不完全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什么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需要经过代理人追认之后才能生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属于当事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被代理当事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如果没有经过被代理当事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对被代理当事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什么样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什么?

  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和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此类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承认才能生效。

  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签订的合同,此类合同必须进过本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签订的合同,此类合同只有经过权利人追认,才会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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