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没有所有权,被继承人是对该房产没有所有权的,但当被继承人去世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一年以上的亲属,有权利要求换掉承租人,继续履行原有的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的房子主要通过遗嘱继承或遗赠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其中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言、或者能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等资料,用以申请房子过户登记。
而法定继承又分为三种途径,分别是:
1.协商继承。即全部继承人共同协商关于不动产的分配并达成一致,就可以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还有一些其他的必要资料用以申请房子过户登记。
2.公正继承。即被继承人离世后,继承人可申请继承公证,凭借继承权公证书申请房子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3.诉讼继承。即全部继承人之间对不动产的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此时就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等法院处理后,再拿着法院出具的有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对房子进行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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