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4-01-17    人已阅读
导读: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只能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状态)。否则,不构成本罪。那么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大律师法务整理了相关资料,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

  4、发生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

  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责任事故罪是过失犯罪吗?

  责任事故罪是过失犯罪。责任事故罪是指工作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对于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是故意的,但是对于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却是过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以上是关于“安全责任事故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详细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大律师网,这里会有各种不同类型的律师来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资讯

更多>>
注册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