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外执行工作任务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并不仅限于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劳动者在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与履行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活动中受到事故伤害,无论地点是否在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场所”,都应当视同工伤。例如,出差、外出办理业务、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等期间,如果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均应依法被认定为工伤。
引用法条: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也进一步明确了“因工外出期间”的工伤认定标准,即“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长期职业病如何纳入工伤认定范畴?
长期职业病纳入工伤认定范畴,主要涉及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长期接触有害环境或物质导致的疾病。此类疾病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疾病必须与劳动者的特定职业活动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该疾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某种特定工作、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其次,用人单位需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若未能做到,则应对劳动者的职业病负责。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诊断证明,证实其所患疾病属于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职业病,并且要能够通过工作经历、工作环境等证据链,证明其疾病与所从事职业之间的因果联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6条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指出:“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四)患职业病的。”
3. 《职业病防治法》第49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4.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并定期更新,列出了我国目前认定的所有职业病种类,作为判断是否属于职业病的法定依据。
长期职业病如符合上述条件和规定,应当被纳入工伤认定范畴,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在工作场所外执行工作任务受伤的劳动者,其权益应当受到同等保护,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应当依法予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但具体个案仍需结合实际情况和证据材料,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企业和单位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各类工伤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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