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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行为界定?

大律师网 2024-02-29    人已阅读
导读: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组织地或者聚众闹事,暴动越狱,以及严重扰乱监管秩序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罪犯的监管秩序,行为人通过其行为直接挑战和破坏了这种秩序。

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行为界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破坏监管秩序罪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有组织地或者聚众闹事;二是暴动越狱;三是殴打监管人员或者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四是在监管场所内又犯罪的;五是以其他方式公然抗拒监管,情节严重的。其中,这些行为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实施,且达到“严重扰乱监管秩序”的程度,才能构成此罪。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一)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二)殴打监管人员或者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三)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四)聚众脱逃的;(五)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改造的。”

何种行为会被视为破坏监管规定?

破坏监管规定的行为,通常指的是行为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被监管行业或领域的具体管理规则和程序,这些行为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公共利益受损或者妨碍监管机构正常履行其监督职责。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隐瞒重要事实,伪造、篡改数据或资料,逃避监管审查,拒绝接受检查,不执行监管决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至四十八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如未经批准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提供虚假报表及文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行为,均属于破坏监管规定的行为。

2.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至一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证券交易、公司治理等方面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至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险业监管规定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包括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等。

4. 在更广泛的市场监管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对破坏市场监管规定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界定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各条款均表明,任何市场主体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行业的监管规定,否则将面临行政乃至刑事的法律责任。

拒不配合监管可构成犯罪吗?

拒不配合监管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性质、情节及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如果相关主体在法律规定下有义务接受特定机关的监管,但其明知故犯,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监管,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法中的“妨碍公务罪”或者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的专门罪名。

例如,在金融监管领域,如果金融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拒绝、阻挠、逃避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法进行的检查、调查或者采取其他监管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可对其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中就包含了妨碍公务的行为,而拒不配合监管在特定情况下可视为妨碍公务的一种表现形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撤销任职资格或者禁止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在其他如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也有类似的规定,对于拒绝、阻挠监管部门依法执行监管职责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构成相应领域的刑事犯罪。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对国家监管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的直接挑战,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严格依照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正常的法治秩序。同时,也提醒所有被监管人员应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切实维护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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