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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如何保障继承权益?

大律师网 2024-02-28    人已阅读
导读:在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并不影响继承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同时,法定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依然享有继承权。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解析离婚后共同财产如何保障继承权益。

共同财产在离婚后如何保障继承权益?

1. 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这些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继承权益保障:尽管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已经分割,但这不影响各自作为对方的法定继承人的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便离婚,前配偶在没有再婚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在原配偶去世后依法享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离婚后原配偶能否继承遗产?

离婚后原配偶是否可以继承遗产主要取决于以下因素:

1. 遗嘱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遗嘱,并明确指定原配偶为继承人,那么即使已经离婚,原配偶仍可根据遗嘱继承遗产。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2. 法定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并不包括已离婚的配偶。在无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离婚后原配偶一般无法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

3. 特殊情况:若在离婚后,双方继续保持经济上的依赖或者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依据民法典第1130条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原配偶可能有权分得适当遗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继承权在离婚前后有何变化?

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或其他法定事由产生的权利,与婚姻状况的变化存在一定关联。离婚前后,当事人的继承权会发生一定的变化。

1. 离婚前: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对方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否有子女,都可以依法继承对方的遗产。同时,如果配偶一方通过遗嘱方式将遗产部分或全部指定给另一方,那么即使离婚,只要遗嘱有效且未被撤销,该继承权依然存在。

2. 离婚后:一旦离婚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即告终止。离婚后,原配偶不再享有对方遗产的法定继承权,除非有特殊情况,如他们之间仍然存在扶养关系等。若离婚前已立下有效的遗嘱,在没有新的遗嘱更改之前,该遗嘱依然有效,原配偶仍可能依据遗嘱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 对于离婚对继承权的影响,《民法典》并未直接规定,但可以根据上述关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规定进行推断,即离婚导致法定继承关系解除,但不影响已经订立的有效遗嘱效力。

即使在离婚后,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积累的共同财产,在经过合法合理的分割后,各方仍应关注并维护自己及亲属的继承权益。若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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