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材料?
1. 确定起诉资格:首先,原告应确认自己具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即必须是因犯罪行为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 明确诉求:在诉状中明确表述要求被告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如赔偿经济损失(医疗费、误工费、财产损失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收集证据:提供能证明被告人犯罪行为与自身损失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警方的侦查材料、医院病历、财物损失评估报告、相关证人证言等。
4. 撰写诉状:诉状内容应包含原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据及来源,并注明要求适用的法律回答。
5. 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情况可以申请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保障判决执行的可能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38-141条,详细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范围、方式以及证据规则等内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一并提起的民事赔偿请求。其前提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存在刑事诉讼:首先,必须存在一个正在进行的针对被告人的刑事诉讼。这是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本质是在处理刑事案件的同时解决因犯罪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问题。
2. 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被告人需被指控并经初步查明实施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且该犯罪行为与被害人民事权益受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3. 被害人遭受了物质损失: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实际遭受了财产损失或其他可以以金钱衡量的物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财产损害等。
4. 被害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应当在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也明确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和方式等具体要求。
准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材料是一个系统且专业的过程,建议当事人在律师指导下进行,以确保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举证,理性主张权益,力求使自身的经济损失得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