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肖像权的法律定义?
根据法律的规定,肖像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首先,肖像权主体为自然人,即每个人对自己的形象享有肖像权;其次,肖像权的内容既包括对肖像的制作权,也包括使用权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再次,他人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应当尊重权利人的意愿,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特别是不能用于商业目的或有损肖像权人名誉的行为。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要素?
肖像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或者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肖像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存在侵害行为:行为人实施了对他人肖像的复制、传播、展示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制作画像、照片、雕塑,或者通过网络、电视、电影、广告等形式使用他人的肖像。
2. 肖像权的主体明确:被侵犯的肖像权必须属于特定的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合法权益。
3. 非经权利人同意:行为人使用他人肖像时,未得到肖像权人的明示或默示许可,或者虽有许可但超出了许可范围。
4. 具有违法性:行为人的使用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即没有合法依据,如不属于新闻报道、公共利益、艺术创作等法定合理使用的范畴。
5. 造成损害后果: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受损,如社会评价降低、精神痛苦等。即使尚未实际产生损害后果,只要存在侵权的可能性并足以威胁到肖像权人的权益,也可能构成侵权。
6. 因果关系:行为人的侵害行为与肖像权人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联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这些条款为判定肖像权侵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被侵权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肖像权?
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被侵权人的肖像权遭受侵犯,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进行维护:
1. 协商解决:被侵权人首先可以与侵权方进行沟通,要求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2. 民事诉讼:若协商无果或侵权行为持续存在,被侵权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根据实际损失或侵权所得利润确定赔偿数额。
3. 行政投诉:被侵权人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版权局等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例如,对于广告中未经许可使用的肖像,可以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投诉。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和第十五条分别规定了侵害民事权益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恢复原状、修理、重做、补偿损失、赔偿损害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也规定:“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构成侵权。
保护肖像权是尊重和保障公民人格尊严的重要体现,任何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充分了解和尊重肖像权的相关法律规定,避免无意识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同时,当自身的肖像权受到侵害时,亦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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