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轻微追尾事故逃逸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扣留肇事者的机动车驾驶证。具体罚款数额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此外,肇事者的驾驶证还可能被记12分。如果肇事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处理轻微追尾事故,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
2、如果条件允许,先拍照,尽量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以便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如果没有拍照手机,可以用粉笔或其他工具将车轮廓画下来。
3、打110报警,说明地点和情况,交警会询问能否移动车辆,如果可以,应撤离现场。
4、撤离事故现场,离开马路中央的通行区域(尽量靠边停车,不要影响交通)。
5、如果保险公司已经到场,他们会派人拍照取证。如果保险公司还未到场,需要保护好现场,等待他们到来。
6、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7、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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