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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建筑影响采光如何寻求赔偿?

大律师网 2024-03-11    人已阅读
导读:新建建筑对原有住宅的采光造成影响,权益受损业主有权依法寻求赔偿。此类纠纷涉及相邻关系、物权保护以及规划管理等多个法律领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新建建筑影响采光如何寻求赔偿?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时,应当顾及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合法权益。新建建筑如果严重影响了相邻建筑物的采光,实质上是对原业主相邻权的侵犯,原业主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建造、增设建筑物时,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请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决途径与赔偿计算:

首先,受影响业主可先与新建建筑的所有者或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寻求救济。赔偿金额通常会综合考虑采光减少的程度、对生活质量的影响、房屋价值贬损等因素来确定,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

采光权受损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采光权属于相邻关系中的权益之一,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当因新建、改建建筑物或其他行为导致相邻方原有的正常采光权利受损时,受害方有权要求侵权方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具体的赔偿标准并没有统一的法定数额,通常需要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和确定:

1. 采光权受损的程度:包括但不限于日照时间减少的程度、受影响房间面积大小等;

2. 因采光权受损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房屋价值贬损、额外照明设施投入增加等;

3. 对居住者生活品质的影响:例如影响健康、舒适度等难以量化但确实存在的非物质性损害;

4. 当地经济水平及市场行情:不同城市的赔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改动房屋结构、设备位置或者附加建(构)筑物等,对相邻业主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相关评估报告或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平原则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

对于因新建建筑影响采光而引发的纠纷,业主在主张自身权益时应积极收集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划许可文件、建筑设计图纸、光照分析报告等,以便于在法律程序中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建议及时咨询并委托专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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