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责权限具体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拟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决定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并任免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4. 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5.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6. 制定公司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 在发生重大交易、对外担保等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进行决策;
8.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条详细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需遵循何种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涉及到公司章程的重大修改,是一项法定程序。首先,需要由董事会提出经营范围变更的议案,并在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和表决。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于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变更申请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最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将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登记,发放新的营业执照,至此经营范围的变更才正式完成并具有法律效力。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条:“……变更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3.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7号)中关于变更登记的相关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经营范围属于企业法人登记事项,变更时应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具有广泛的管理和决策权限,是公司运营的核心管理层。董事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维护股东、公司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效能,推动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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