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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刑法第203条所涉及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大律师网 2024-03-26    人已阅读
导读:刑法第203条规定的是关于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刑事责任问题,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情节严重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03条所涉及的刑事责任如何界定?

根据刑法第203条的规定,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刑事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犯罪。其次,行为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若在规定期限内未予补缴且未接受处理的,仍需依法追究。此外,对于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3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203条对哪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刑法第203条主要针对的是“逃税罪”进行处罚。根据该条款,如果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将构成逃税罪。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三条明确规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刑法203条主要是对逃税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旨在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和财政收入安全。

刑法第203条对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刑事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执行标准,旨在维护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作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税法,诚信纳税,避免触犯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于有此类行为者,司法机关将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惩治,确保法律尊严和权威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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