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现场事故如何定责?
在非现场事故中,定责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首先,事故双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并尽可能保护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留在现场,应在离开前留下联系方式和其他必要信息。其次,交警会根据现场证据、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进行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如果事故责任明显,例如一方违反交通规则,那么该方将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如果责任难以确定,交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判断。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 第七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非机动车闯红灯责任归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交通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和责任归属。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责任问题,主要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如果非机动车在红灯时闯过路口,且此行为直接导致了交通事故,那么非机动车驾驶人可能会被认定为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因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即“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的,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不得违反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
在实践中,如果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事故,不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如罚款或扣留非机动车等。同时,如果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如人员伤亡,非机动车驾驶人可能还会触犯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等相关罪名。
非现场事故的定责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判断。当事人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以确保公正公平地确定事故责任。同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交通规则,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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