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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受贿罪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大律师网 2024-04-05    人已阅读
导读:刑法中,受贿罪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工作人员,也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这里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界定是理解受贿罪的重要一环。

受贿罪中“非国家工作人员”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非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国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对于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罚吗?

刑法体系中,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对于单位犯罪,不仅单位本身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法定代表人通常是单位决策的重要人物,对单位的行为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控制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单位犯罪中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般是指在单位犯罪中起决定、批准、组织、策划、指挥、授意、纵容等作用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单位犯罪中起到决策、组织、策划或者纵容的作用,或者对单位的犯罪行为有直接的知情并放任不管,那么他可能被视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面临刑事处罚。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对单位的犯罪行为完全不知情,或者尽到了应有的管理和监督职责,那么他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的法律责任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若受贿后退款能否减轻刑罚?

受贿罪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受贿后退款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影响量刑,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免除或大幅度减轻刑罚。关键在于退款的时间、动机以及是否构成悔罪表现。

1. 时间因素:如果受贿者在被发现或者被调查之前主动退款,这可能被视为积极纠正错误,可能会在量刑时有所考虑。但如果是在被查处后被迫退款,其法律效果会相对较弱。

2. 动机因素:退款的动机也会影响判断。如果是出于自我保护或者避免被发现的动机,这可能不会对减轻刑罚产生显著影响。但如果是因为认识到错误并真心悔过,法院可能会认为其有悔罪表现。

3. 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如果受贿者在退款的同时,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可能被视为自首,从而有机会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受贿后退款能否减轻刑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包括退款的时间、动机、悔罪表现等因素,并由法院依法裁量。

界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关键在于其是否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利用职务便利进行不法行为。这一定义旨在涵盖更广泛的受贿行为,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在实际案件中,判断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结合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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