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盗窃案的立案标准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不过,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并不相同,当地检察院可以根据情况来确定具体数额标准。此外,如果是在跨地区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是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有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就要按照当地检察院所确定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实际上,法律并没有规定在多长时间后就会自动销案。只有在公安机关侦查清楚后,认定符合条件的才会进行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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