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作为公诉案件,检察院在起诉书中会明确指控犯罪事实,需要进行开庭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发现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案件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可以不起诉,或者法院可以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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