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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政策?

大律师网 2025-04-20    人已阅读
导读:2025年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这一政策底线必须守住、不能突破,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现代化进程中不会失去安身立命之本。关于“2025年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政策?”的相关情况,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法务带您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5年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政策?

  2025年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的新政策主要强调以下几点:

  1、禁止非法购买: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也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守政策底线,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2、鼓励有偿退出:允许并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政府会给予相应补偿。

  3、保障农民权益: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农民保障自身土地权益提供法律基础,并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

  4、严查整治违规:对闲置宅基地、超占多占宅基地、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进行严查整治,确保宅基地的合理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025年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政策?

如何申请宅基地?

  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组审核:村民小组或村委会收到申请后,组织讨论、审核材料,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或本村范围内公示。若无异议,上报给乡镇政府进行初审。

  3、乡镇审批:乡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人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审查通过后,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县级备案:乡镇政府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并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

  5、实地放样: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在开工前需向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进行现场放样,确定建房位置。

  6、验收发证: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验收,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规划等要求建设。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可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是关于“2025年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政策?”的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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