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法定社会保障与住房保障,具体构成如下:
1. 养老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用于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16%、个人8%,具体比例由各地政策调整。
2. 医疗保险
用于支付劳动者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药品等支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缴费比例通常为用人单位6%-10%、个人2%。参保后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减轻医疗负担。
3. 失业保险
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劳动者提供临时经济援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缴费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0.5%-2%、个人0.2%-1%。失业期间可领取失业金,同时享受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4. 工伤保险
保障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权益。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劳动者无需承担。缴费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等级确定,范围为0.2%-1.9%。
5. 生育保险
为女性劳动者提供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比例一般为0.5%-1%。部分地区已将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统一征缴。
6. 住房公积金
用于支持劳动者住房消费,包括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同等比例缴纳,缴费比例一般为5%-12%,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确定。
用人单位自录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必须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并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单位不履行缴存义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公积金与社保同属法定强制缴纳范畴,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已明确,公积金缴纳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劳动者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单位补缴欠缴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核查单位缴存情况,并责令限期缴存。若单位逾期仍不缴存,管理中心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的,除面临罚款外,还需补缴欠缴金额及滞纳金。滞纳金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从欠缴之日起计算至实际缴存之日。情节严重的,单位负责人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
公积金缴存记录影响劳动者住房贷款额度。若单位未缴纳公积金,劳动者在购房时可能无法享受低利率公积金贷款,增加购房成本。因此,维护公积金权益对劳动者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