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过户所需手续
申请与提交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土地证等)、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如买卖合同、赠与书、继承证明等)、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以及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法规1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审核:
买卖双方需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管理部门会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并核实相关材料。
缴纳税费与领证:
在完成审核后,买卖双方需缴纳相应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缴纳完毕后,等待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房产过户所需费用
房产过户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工本费:
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所需的工本费。
税费:
契税:根据房屋面积、价格以及购买者是否为首套房等因素确定税率。
个人所得税:如卖方出售的房产非唯一住房或未满足其他免税条件,则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他税费:如印花税、增值税等,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其他费用:
如评估费、公证费、中介费等,这些费用根据是否需要评估、公证或委托中介服务而定。
一、产权转移无时间限制
随时可过户:只要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房产证,产权人可随时申请过户,无持有年限要求。例如,新购商品房办证后即可交易,继承房产取得产权证后也可立即过户。
税费差异:未满2年过户需缴纳5.6%增值税及1%个人所得税(非满五唯一情况),满2年可免征增值税,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可免征个税。税费政策仅影响交易成本,不限制过户时间。
二、办理流程有时间限制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过户登记: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情形:
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时限,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经负责人批准可延长,但最长不超过原时限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