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面积以“户”为单位,按土地类型、区域及人均耕地等因素综合确定。
河北省规定:城市郊区每户不超过167平方米,平原地区人均耕地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坝上地区每户不超过467平方米;
河南省则明确,城镇郊区及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不超过134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安徽省对城郊、圩区每户限160平方米,淮北平原地区限220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限160平方米。
建房时,基底面积一般不超过宅基地总面积的30%-50%,总层数不超过3层,总建筑面积需符合地方规划。
海南省要求基底面积≤1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7平方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宅基地面积指土地范围,包含建筑物、附属设施及院落等所有用地,与建筑面积是不同概念。
建筑面积是建筑物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仅反映房屋实际占用空间。
例如,某宅基地面积200平方米,若建造两层房屋,每层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则总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与宅基地面积相等;若建造单层房屋,建筑面积可能仅为150平方米,剩余50平方米为院落用地。
宅基地面积是土地规划管理的核心指标,而建筑面积是建筑设计的计算依据,二者不可混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以上则是关于“宅基地面积计算标准”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