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快递员明知所收货物为假货,仍积极参与运输、销售流程,可能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指出,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假设快递员清楚包裹里是假冒知名品牌的电子产品,仍帮忙寄送,助力侵权产品流入市场,符合相应情节标准时,便会面临法律制裁。对于像烟草这类国家专卖产品,若快递员明知是假烟仍收寄,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明确划定了禁止寄递物品的范畴,涵盖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物品,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清晰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禁限寄规定收寄快件,邮政管理部门可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若违反此规定,根据该法第八十五条,主管部门可对运营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表明,若快递员未履行查验义务,收寄违禁品,快递公司受罚,快递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被公司依规进行内部处罚,或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均于法有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