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证经营行为有着明确规定,一旦发现个体户无证经营,相关部门首先会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目的在于及时阻止违法行为继续扰乱市场秩序。
同时,违法所得将被没收,这是对其通过非法经营获取利益的剥夺。
若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若无证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如长期大规模无证经营,对市场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高额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经营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还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个体户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合法经营。
无证经营是违法的,无证经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还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存在诸多危害。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清晰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
这里所指的无证经营,涵盖了经营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但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却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无证经营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查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最高1万元)等。
若涉及专营专卖物品(如烟草、药品)、非法金融业务等,可能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