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定性:
1.行政违法认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一条款未限定信息传播手段,因此通过AI生成并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同样构成行政违法。
2.刑事犯罪认定
若AI编造虚假信息达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程度,则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该条款明确,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等恐怖信息,或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民事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AI编造的虚假信息涉及对个人或企业的诽谤,造谣者需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二、责任边界:
1.使用者责任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使用者不得利用AI生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宣扬恐怖主义、虚假有害信息等内容。
使用者故意利用AI编造虚假信息,需承担直接法律责任。
2.平台责任
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平台需对AI生成内容进行标识,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若
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虚假信息扩散,可能因违反《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被责令整改、罚款,甚至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AI编造虚假信息绝非“技术中立”的灰色地带,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从民事赔偿到平台连带责任,我国法律已构建起严密的规制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