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工龄劳动者的年休假天数,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可明确为10天,同时需关注年休假天数的计算规则与限制情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10年工龄恰好满足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条件,因此法定年休假天数为10天。
此处的累计工作年限不仅包括在当前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还涵盖劳动者在其他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依法视同工作年限的情形,如服兵役年限等,劳动者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佐证累计工龄。
同时,存在法定情形时,劳动者可能无法享受当年年休假或需核减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这些情形包括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等。
此外,年休假天数一般应在当年集中安排或分段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跨1个年度安排,但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10年工龄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赔偿,核心取决于不续签的提出主体及是否存在法定例外情形,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10年工龄对应的经济补偿为10个月工资。
月工资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支付标准按该3倍数额执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但10年工龄未达年限上限,仍按10个月计算。
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例外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已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订,用人单位拒绝续订,则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
10年工龄劳动者被辞退时,n+1赔偿中的具体月数需结合n的计算标准与+1的适用条件综合确定,核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其中n代表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10年工龄对应的n为10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n的支付标准按该3倍数额执行,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10年工龄仍按10个月计算。
+1即代通知金,并非所有辞退情形都适用,仅在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支付,代通知金标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与n中的月工资计算标准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适用+1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需要注意的是,n+1仅适用于上述合法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即2n,10年工龄对应的赔偿金为20个月工资(高收入劳动者按3倍平均工资的20个月计算),此时不适用n+1的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