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服务未达标:若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如垃圾清理不及时、小区安保存在漏洞、公共区域卫生差、绿化养护不到位、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等,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未履行相应义务,可拒绝交物业费。例如,小区承诺24小时安保巡逻,但实际很少有人巡逻,导致小区多次失窃。
2.未签物业合同:若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不合法,或业主与物业未签订书面合同,业主可拒绝交物业费。
3.物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超出合同约定的费用,业主有权拒绝支付。例如,原本物业费不包含楼道照明费,物业却突然加收。
4.房屋质量问题物业未协调处理:交房时存在质量问题,且在保修期内,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若物业未协调处理好,业主可与开发商、物业协商,在问题解决前拒绝交物业费。
5.未享受服务:如房屋长期空置,未享受物业提供的服务,部分地区支持业主少交或免交物业费。但需注意,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和整体性,物业企业是对整个小区提供服务,包括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安保以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等。
业主虽未实际居住,但这些服务仍在持续进行,其他已入住业主享受的物业服务,未入住业主同样受益。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可能存在减免情况,比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且在与开发商或物业沟通后,经确认责任不在业主的,可协商适当减免物业费。
6.物业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缺乏合法收费依据,业主可拒交。
7.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转委托给其他方且未提前告知业主:这违反了相关规定,业主可拒交。
8.物业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瑕疵:例如小区垃圾长期不清理,影响居住环境,业主可暂不缴纳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