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收取标准并非统一固定,主要受市场惯例、服务内容及地方规定影响,同时需符合法律对公平交易的要求。
从收费主体来看,传统中介通常向租客和房东双方收取费用,也有部分中介仅向单方收取,具体需在服务前明确约定。
从收费比例来看,多数地区遵循市场惯例,收费标准一般为一个月租金的50%至100%,部分提供增值服务(如房源筛选、合同审核、搬家协助等)的中介可能会适当提高收费,但需提前告知服务内容及对应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同时,《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收费标准需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租客在支付中介费前,应要求中介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避免遭遇隐性收费,支付后需索要正规发票作为凭证。
中介不退押金时,采取协商优先、依法维权的阶梯式处理方式最为有效,全程需依托合同约定及法律条款保障权益。
应优先与中介协商,拿出租房合同中关于退还押金的条款作为依据,明确退还押金的条件、时间及金额,同时提供房屋交接时的相关凭证(如家具家电完好证明、水电燃气结清单据等),证明自身无违约行为。协商无果,可向小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介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押金,已构成违约。
此时,可收集合同、押金收据、沟通记录等证据,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
以上方式仍未解决,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强制中介退还押金,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
被中介坑害后,需根据具体侵权行为选择对应的投诉渠道,确保投诉有针对性且符合法律规定。
涉及中介费乱收费、隐瞒房源真实信息(如房屋产权瑕疵、面积虚假等)、违规操作等问题,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该部门负责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可责令中介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涉及押金不退、虚假宣传、服务欺诈等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线上投诉,消费者协会会依法进行调解,促成双方和解。
中介存在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应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
此外,还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由热线平台转至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并反馈结果。
投诉时需准备好充分证据,包括租房合同、付款凭证、中介承诺的书面或录音证据、房屋实际情况证明等,明确说明投诉事项、诉求及事实依据。需注意,投诉应在法定时效内提出,且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