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梯间杂物属于物业管理范畴,物业有义务对公共区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楼梯间作为业主共有部分,其清洁畅通属于物业服务的核心内容。
物业的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 定期巡查公共区域,发现杂物及时通知业主清理。
2. 对拒不清理的业主进行书面催告。
3. 在紧急情况下(如消防隐患)采取必要措施排除危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物业虽无直接处置权,但负有报告和协助处理的义务。
物业对公共楼梯间堆放杂物无行政执法权,但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采取合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物业作为民事主体,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无权对业主处以罚款没收等行政处罚。
物业的合法处置路径包括:
1. 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要求业主限期整改。
2. 对拒不整改的,可向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消防部门报告;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如堵塞消防通道),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联合消防部门强制清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人请求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楼梯间杂物管理需明确物业的服务职责与执法边界,业主应自觉遵守公共区域使用规范,物业应依法履行管理义务。双方可通过协商完善小区管理规约,在保障消防安全与居住品质的前提下,共同维护和谐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