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指公司本身,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需要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日常语境中常说的法人,实际指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在职务范围内实施的民事行为,对应的法律责任均由公司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个人一般不直接承担公司的对外债务。
法定代表人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承担个人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履职过程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涉及单位犯罪,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相对人非善意的,该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效力,相应责任由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
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只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没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就无需对公司的对外债务承担额外的清偿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股东偿还公司的债务,只能向公司法人主张权利。
股东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在出资后抽逃出资,需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性质存在本质区别。法人的责任是无限的,以自身全部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二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责任的触发条件和承担范围各不相同,不能混为一谈。市场主体需要明确二者的边界,避免因身份混淆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注册公司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以是同一个人。法律并未禁止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或者聘任自己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本身就是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由同一人担任的典型形式,这类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均符合法律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主体有明确的法律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自然人利用多个一人公司转移财产,规避债务,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是法人股东设立一人公司,则没有上述数量限制。
同一人同时担任股东和法定代表人,需要遵守特殊的法律规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这项强制审计制度,是为了避免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保障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外,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同样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只要股东同时担任上述职务,就可以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需要同时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和法定代表人的忠实勤勉义务。
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需要注意身份重合带来的责任叠加风险。作为股东需要遵守出资相关的法律规定,作为法定代表人需要遵守履职相关的法律规定。两种身份的责任并不相互抵消,反而会同时存在。如果出现违法情形,行为人需要同时承担股东层面和法定代表人层面的双重法律责任。
法人变更通常指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完成后,原法定代表人对变更之后公司产生的新债务新责任,不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的责任主体是法人本身,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也不影响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履行职务,对应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原法定代表人对其任职期间发生的责任,仍然需要依法承担。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存在违法经营,违反忠实勤勉义务,或者其他损害公司利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即使已经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仍然需要对其任职期间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责任的认定以行为发生的时间为准,而不是以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
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完成工商登记程序,才能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公司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原法定代表人仍然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表权的,该行为对公司仍然有效,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之后可以向原法定代表人追偿。
如果原法定代表人同时是公司股东的,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其股东身份和股东责任。原法定代表人即使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只要仍然持有公司股权,就需要继续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股东相应的法律责任。股东责任的承担与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没有必然联系,仅以股东身份的存续为前提。
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应当做好工作交接和责任厘清。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工商登记信息,对外公示变更结果。原法定代表人应当配合办理全部交接手续,移交公司证照印章财务资料等物品。如果因交接不清产生责任纠纷,双方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