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动1500余名警察、搜查12个州的62个目标、逮捕超过100名嫌犯。德国联邦警察18日开展了该国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搜捕行动,成功打掉一个涉嫌强制卖淫、贩卖人口的犯罪团伙。德国GSG9联邦反恐部队也参加了此次行动。
“(这是)自联邦警察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搜捕行动。今天凌晨,全德范围开展行动,打击一个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网络。”下萨克森、汉堡、不来梅三地警方的联合推特账号“北方联邦警察”于早上7时在其官方推特发布了此次行动的相关消息。
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该犯罪团伙涉嫌通过伪造签证将一批泰国女性和变性人偷渡到德国,在联邦境内从事人口贩卖及强迫卖淫等违法行为。据德国公共广播联盟(ARD)报道,该犯罪团伙因此获利超过100万欧元。
据了解,该犯罪团伙头目为59岁的泰国女子和她的德国男性伴侣。该女子已于北威州锡根市落网。
德国内政部长泽霍费尔称赞了此次行动,将此次大搜捕称为“对联邦境内犯罪网络的一次前所未有的打击”。他表示,此次行动将有望终结猖獗的贩卖人口、强制卖淫等犯罪行为。
这些年,跨国人口走私贩卖活动呈现地区性凸出的特点。
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去年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全球共有2010万人成为人口贩卖和强迫劳工的受害者,犯罪团伙通过这种犯罪年获利超过1500万美元。
犯罪团伙通过贩卖人口所获收益中,有三分之二来自强迫卖淫,其他则来自强迫劳工。贩卖人口中,主要以女性居多,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儿童和男性。
以地区计,人口贩卖活动蔓延速度最快的两个地区是亚洲和欧洲。
在德国,色情业完全合法化。德国《明镜》周刊2013年的一篇文章指出,当初推动卖淫合法化的政客们在过去的十多年间发现,他们当初的愿望并没有实现,性工作者们并没有获得更好的条件,并没有获得更多的人身自由,相反,剥削和人口贩卖呈爆炸性增长的态势。
人口走私和贩卖是一个复杂的国际性问题,通常与走私活动中转国、目的国的相关政策、法规戚戚相关。一方面,色情业合法化可能催生更多的强迫卖淫,另一方面,宽松的移民政策也可能被人口贩卖团伙盯上,成为有空可钻的漏洞。
法律链接:强迫卖淫罪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1款规定,该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卖淫的行为。
强迫卖淫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和男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或利用他人走投无路的情况下采用挟持的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如果仅仅是采用物质引诱、暗示、鼓动他人卖淫,没有违背他人意志的,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法律上没有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故意强迫他人卖淫就可构成本罪。
量刑标准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