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游客广西"偷香蕉"被村民围打 小偷受轻微伤打人者要判刑吗

大律师网 2018-05-02    100人已阅读
导读:4月28日开始,3段有关在广西发生游客偷香蕉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警情通报

  2018年4月27日16时许,我局接到张某(男,23岁,黑龙江省黑河市人)电话报警称其被人殴打。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处置。经查,当天张某驾车途经灵山县文利镇路段时,停车割走种植在路边的香蕉,被附近村民发现后双方发生冲突,过程中造成张某头部轻微受伤,车玻璃被损坏。目前,我局已经受理调查,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当中。

  灵山县公安局

  2018年4月29日

  事件回顾

  28日开始,3段有关游客偷香蕉和当地居民发生冲突的视频在网上热传。

  据悉,“偷香蕉”事件事发广西钦州灵山县G209文利镇至武利镇路段,事发时间为27日下午,当天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就介入调查,目前正通过当事双方全面核实情况,暂无处理结果。

  28日,事件随着3段视频的热传开始持续发酵。29日清晨,游客方通过微博名“@陈晨_HANI”介绍了事件相关情况。今日下午,这段微博就被显示:“微博不存在或暂无查看权限!”

  游客广西偷香蕉被村民围打 警方:当事人受轻微伤

  3段视频中,其中一段视频显示,香蕉几乎装满了后备箱。社交平台上有网友因此质疑:“偷这么多家里养大象”。29日,当事人之一通过微博回应称:“凌晨发布的澄清事实真相的微博,下图有人恶意捏造事实发布虚假图片,以蹭热度博人眼球,并有多数拥有众多百万粉丝的博主将图片连同该事件一同转发,造成我的口供与派出所调查笔录不符……”

  29日傍晚,重庆晚报记者获悉,事发之后上钦州市灵山县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目前已经向当事双方了解核查了相关情况,暂无处理结果。当地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有关此事的相关情况,警方在适当时候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相关通报,请广大读者和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殴打小偷致轻微伤如何处罚

游客广西

  治安处罚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2、拘留或罚款:

  (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

  (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编辑:天下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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