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骗取信鸽协会的奖金,两名男子通过作假取得上海信鸽大奖赛的前4名,但最终因怕案发而没敢领奖金。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去年4月底,上海市信鸽协会举行第十六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4月29日,龚某、张某分别将自己驯养的信鸽送交上海市信鸽协会参加比赛。5月1日,他们的参赛信鸽先后归巢,包揽了此次比赛的前4名。根据比赛规则,前4名的奖金总额为109.25万元。
眼看可以拿到百万元巨奖了,但两人却高兴不起来,还因此担惊受怕。原来在信鸽协会公布成绩后,众多鸽友发出强烈质疑。两人做贼心虚,商议后将作假信鸽杀死,并告知主办方参赛信鸽已灭失,放弃成绩和奖金。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两人如此心慌,并放弃即将到手的百万奖金呢?
原来,他们在参赛前对信鸽做了一番“文章”。他们先是用驯养经年的老鸽子冒充比赛要求的一岁鸽,然后采用两地交替驯养的方式,让信鸽分别认识两地饲养点的鸽棚,最后在比赛中让信鸽搭乘高铁归巢,骗取好成绩。
据龚某交代,他从2016年就开始准备这次比赛。由于每年比赛集中放飞地都在河南商丘,他便出资在河南找人饲养这批信鸽。经过一段时间放飞,让信鸽认识河南饲养点的鸽棚,然后,与张某一起将信鸽带回上海饲养,又让信鸽认识了上海的鸽棚。
去年4月29日将参赛信鸽交给赛事主办方后,两人便驱车赶到河南饲养点。5月1日早晨,参赛信鸽果然飞回河南饲养点,两人便将它们装入牛奶盒中,乘坐高铁返回上海。
5月1日下午,两人将信鸽带至各自的饲养点放飞,造成参赛信鸽自己飞回的假象。最后,包揽了前4名。
在成绩引发质疑后,赛事主办单位向警方报案。两人因涉嫌犯诈骗罪被依法逮捕。
法庭审理后认为,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龚某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张某起次要作用,是从犯。由于两人主动放弃领奖,构成犯罪中止,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到案后两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不法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如上判决。
一审判决后,龚某、张某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据办案法官介绍,所谓“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1、一般诈骗罪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2、诈骗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