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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薇弃优先分配权 财产优先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大律师网 2020-03-05    100人已阅读
导读:【甘薇弃优先分配权】3月2日,乐视前执行董事贾跃亭正式向美国加州中区法院提交最新版破产重组披露声明。同时,备受关注的贾跃亭甘薇离婚案也得到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的正式回应。此前关于贾跃亭是为转移财产才离婚的,这债务小组给予否认。值得一提,此前贾跃亭搞了一个 财产优先分配权给甘薇,但是,据悉甘薇弃优先分配权。那么,财产优先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甘薇弃优先分配权】美国当地时间3月2日,贾跃亭正式向美国加州中区法院提交最新版破产重组披露声明,至此所有破产重组相关文件均已提交完成,并进入了法院确认、债权人投票、法院最终批准和实施的快车道。

  与此同时,备受关注的贾跃亭、甘薇离婚案也得到了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的正式回应。

  追溯到2019年10月中旬,法律服务企业网站Epiq Cases、美国法院案卷检索网站Court Listener上,一份126页的文件中,记录了贾跃亭和其妻子甘薇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申请离婚一事。

  文件中还显示,贾跃亭分别于今年2月28日和7月23日支付给甘薇40万美元和11万美元的家庭抚养费。

  彼时,财产转移成为贾跃亭、甘薇离婚原因的最大猜测,且双方都没有过多的回应。

  3月4日,针对此前外界认为这是贾跃亭借离婚提前转移资产的传言,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内部人士对此回应称,所谓的贾跃亭借离婚提前转移资产给甘薇的说法不实。

  “事实是,经过贾跃亭、甘薇和债委会的三方协商,甘薇放弃了优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将会在债权人信托成立后与全体债权人平等受偿,而且权利主张仅占信托总额的13%左右。”

  该人士表示,贾跃亭、甘薇和债权人委员会在最新提交的条款清单中也针对甘薇的相关权利的偿付机制达成了一致,唯有贾跃亭破产重组成功加上Faraday Future(FF)的最终成功,甘薇才有可能跟全体债权人一起得到资金偿付。

  另据透露,洛杉矶当地时间2月28日,债权人委员会在加州法院举行的贾跃亭破产重组首次公开听证会(341听证会)上对破产重组方案表达了支持态度。

  同时,美国时间3月3日,FF宣布与US Hybrid Corporation (美国混合动力公司)达成合作协议,US Hybrid将在开发的新能源产品中使用FF的动力总成系统,并将FF为乘用车开发的领先技术扩展到商用车运用领域。

  2月12日,“甘薇向贾跃亭索赔近40亿”的消息曾在网络发酵。

  彼时甘薇发布微博以“这个时候,还有人有这个闲心给我做新闻,上热点,真是折煞我”回应。

  截至记者发稿,甘薇的微博停留在2月17日,并未对“放弃财产优先分配权”进行回应。

财产优先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甘薇弃优先分配权 财产优先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一条规定,对参与被执行人财产的具体分配,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法院主持进行。

  首先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如系为执行财产保全裁定,具体分配应当在该院案件审理终结后进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二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申请执行法院提交参与分配申请书,写明参与分配的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该执行法院应将参与分配申请书转交给主持分配的法院,并说明执行情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

查封财产优先分配怎么规定?

甘薇弃优先分配权 财产优先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院轮候查封同一财产,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按查封的顺序清偿债务。除此之外,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被执行人是个人的,如果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在财产处置时,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

  2、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如果符合破产条件,而不申请破产或者法院不受理破产的,按查封的先后顺序清偿。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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