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刊文介绍了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肖开斌为8名农民工“讨工资”的事。
“没想到纪委帮我们追回了工资!”5月14日,接过装有现金的信封袋,农民工曾凡兰连说了三声“谢谢”!当天,肖开斌现场将追回来的款项一一送到农民工手中。
据文章介绍,2020年5月18日至6月23日,曾凡兰等8名农民工应包工头李某的请求,到苏仙区五里牌镇联星村东边岭水渠建设项目务工。工程结束后项目业主将工程款支付给李某,然而,李某却不将10440元工资支付给该8名农民工,且一直处于“失联”状态。今年3月5日,8名农民工通过“市长热线”反映该问题,随后苏仙区人社局对此事进行了投诉立案,然而由于无法联系上李某,讨要工资的事情一直悬而未决。
在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中,郴州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创新开展“纪委为您来解难”带件走基层活动,走访人员带着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指导督促办理,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实际困难,协助做好矛盾化解、息诉息访等群众工作。
市纪委监委把该问题作为重点解决的问题予以督办,肖开斌牵头负责,组织苏仙区纪委监委、五里牌镇相关负责同志,共同研究推动解决,通过多方联系涉事包工头李某、项目负责人,耐心进行沟通协调,最终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解决。
肖开斌表示,群众事、无小事,要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好作风、实举措把实事办好,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既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也要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二、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