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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如何界定行为属于虚假诉讼?

大律师网 2024-04-20    100人已阅读
导读:虚假诉讼,也被称为“恶意诉讼”或“欺诈性诉讼”,是指当事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真相,以欺骗法院,达到非法目的的诉讼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如何界定行为属于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的主要特征是当事人的主观恶意和行为的欺诈性。当事人明知其主张的事实不存在,仍然提起诉讼,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误导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破坏了司法公信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了虚假诉讼罪,明确了对虚假诉讼的刑事处罚

什么样的行为可能触犯虚假诉讼?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目的,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或串通他人,以捏造的民事法律关系或不存在的争议为由提起诉讼,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法定义务的行为。此类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到我国法律的严厉禁止。

在判断是否构成虚假诉讼时,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要素:

1. 主观故意:行为人明知其主张的事实、提供的证据是虚假的,或者明知其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权益争议,仍故意提起诉讼。

2. 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或串通他人:行为人通过编造事实、伪造、变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制造出看似合法的诉讼基础。

3. 非法目的:行为人提起虚假诉讼的目的通常是获取非法利益,如侵占他人财产、逃避债务、损害竞争对手等,而非解决真正的民事纠纷。

4. 导致错误裁判:虚假诉讼的行为可能导致人民法院基于错误的事实认定和证据评价,作出对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利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明确了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识别方法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要加强对虚假诉讼的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裁虚假诉讼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当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或串通他人提起诉讼的行为,且具有非法目的,并可能或已经导致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时,其行为即可能触犯虚假诉讼。对此类行为,不仅将面临民事诉讼程序中的罚款、拘留等制裁,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界定行为是否属于虚假诉讼,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是否存在主观恶意和实际的欺诈行为,以及这种行为是否导致或可能导致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对于虚假诉讼,我国法律不仅会民事上否定其请求,还会对其进行刑事制裁,以维护司法公正和诉讼秩序。在此,我们应倡导诚实信用原则,尊重法律,避免任何形式的虚假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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