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主播签订霸王条款是违法的。
霸王条款,通常指的是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中设定对另一方极为不利的条款。这些条款往往违反了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等法律原则,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在直播行业中,一些工会可能会利用主播对合同条款的不熟悉或急于签约的心理,强制主播签订包含霸王条款的合同。例如,合同中可能规定主播在合同期内不得与其他工会或平台合作,否则需支付高额违约金;或者规定工会可以随意调整主播的分成比例,而主播无权反对。这些条款显然是不公平的,也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应当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如果一方强制另一方签订包含霸王条款的合同,那么该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主播在遭遇这种情况时,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
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约定。
在主播与工会签订的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直播时长、分成比例、违约责任等。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主播在合同期内需要履行直播义务,并且约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式,那么主播在未经工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播,就构成了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主播必须履行直播义务,或者存在免责条款(如不可抗力、工会违约等),那么主播在特定情况下不直播可能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此外,如果主播认为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过高或不公平,也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主播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也应当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