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罚结果
根据多起实际案例,商家因在猪肉中添加硼砂被判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广东揭阳一商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8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万元;广州一餐饮老板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
二、相关法律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构成要件: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
量刑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硼砂的认定:硼砂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明确被禁止添加到食品中。
量刑情节: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将依法从重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行为: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法律责任:违反者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硼砂的危害与法律禁止原因
硼砂的毒性:成人摄入1-3克即可中毒,15-20克可致死;儿童误食5克、婴儿误食2-3克均有致死可能。
法律禁止:硼砂被明确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社会危害:不法商家添加硼砂是为降低成本、提升产品卖相,但严重危害消费者健康,破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商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面临有期徒刑、罚金等处罚。
行政责任:可能被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民事责任:需对受害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商家违规使用添加剂,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规使用添加剂,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以下是具体规定:
一、民事赔偿责任
1. 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偿。
2. 赔偿范围
价款十倍:以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款为基数,按十倍计算赔偿金额;
损失三倍:若消费者能证明因食品问题遭受的实际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可要求三倍损失赔偿;
最低赔偿额:若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不足一千元,消费者可直接主张一千元赔偿。
二、行政处罚责任
1. 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2. 处罚情形
商家违规使用添加剂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消费者实际损害,均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处罚力度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直接相关,货值金额越高,罚款倍数越大。
三、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
1. 法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刑事责任构成要件
商家违规使用添加剂的行为需达到“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程度,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实际案例中,需结合添加剂的种类、用量、食品的流通范围及潜在危害等因素综合判断。
四、消费者维权建议
1.保留证据:
购买食品时保留购物小票、发票、食品包装及标签等证据;
若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及时就医并保存病历、检验报告等材料。
2.协商解决:
与商家协商赔偿事宜,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支付十倍价款或三倍损失赔偿。
3.投诉举报:
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对商家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罚。
4.提起诉讼:
若协商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损失及惩罚性赔偿。
五、典型案例参考
案例一:某商家在食品中违规添加过量防腐剂,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腹泻,经检测食品添加剂超标。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案例二:某餐饮店使用禁用添加剂制作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后,除罚款外,还面临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以上则是关于“违规使用添加剂”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对您有所帮助。要是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大律师网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