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若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酒精灯倾倒引发燃烧事故,暴露出学校在实验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及教师资质审核等方面可能存在疏漏。若调查证实学校未履行安全教育义务或未配备必要防护设备,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真实案例参考:2023年10月,江苏某中学化学实验课上,因教师未检查实验器材密封性,导致浓硫酸泄漏并灼伤3名学生。法院审理认为,学校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判决其承担80%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共计12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校园实验事故的赔偿范围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若学生因事故导致伤残,还需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评定伤残等级,并据此计算赔偿金额。
真实案例参考:2024年3月,广东某中学化学实验爆炸事故中,5名学生被烧伤,其中2人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残疾赔偿金共计230万元,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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