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在秒杀活动中不发货的行为,首先构成合同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商家发布商品链接并标注价格的行为构成要约,消费者支付价款即视为承诺,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商家未按约定发货的,需承担《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消费者可依据第五百八十四条主张实际损失赔偿,赔偿范围涵盖因商家违约导致的额外支出(如替代商品差价)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
若商家存在主观恶意,如虚构库存、虚假宣传或明知无货仍诱导消费,则可能构成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赔偿。
例如,商家以"1元秒杀冰箱"为噱头吸引流量,实际无货且拒绝履行,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此外,电商平台对商家行为负有监管义务。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平台经营者若明知商家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需与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若平台以"价格设置错误"为由偏袒商家,可能因未履行监管职责而面临行政处罚。
面对商家不发货,消费者可通过以下路径维护权益:
1. 协商与取证
第一时间联系商家,明确要求发货或退款,并保留聊天记录、订单截图、支付凭证等证据。若商家以"系统错误""库存不足"等理由拒绝履行,可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2. 平台投诉
向电商平台提交投诉,附上证据材料。平台需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在七日内处理并反馈结果。若平台未履行调解义务,消费者可要求平台披露商家信息,为诉讼做准备。
3. 行政投诉
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相关部门需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时需提供商家名称、订单号、违约事实及证据,行政机关可对商家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4. 司法诉讼
若损失较大或商家态度恶劣,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或惩罚性赔偿。诉讼中需重点证明商家存在主观过错(如虚假宣传、恶意毁约),以支持欺诈赔偿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