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
未及时续保的,可以补办投保手续。"这意味着车险过期后依然可以办理续保,保险公司不得以保险中断为由拒绝承保。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6版)》明确,对于交强险和商业险中断期间,部分保险公司可能要求重新验车或提高费率,特别是中断时间超过30天的情况。
在补缴保费方面,现行法规并未设定全国统一的"罚款"机制,但存在两项特殊规定:
一是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对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应缴纳保险费2倍的罚款,这一处罚独立于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取;
二是商业险中断后续保时,保险公司可能根据风险评估调整保费,这种调整本质上不属于"罚款",而是对风险系数重新评估的结果。
2026年实施的《保险法实施细则》新增第四十七条特别强调:"保险公司对中断投保后申请续保的,应当明确告知投保人中断期间的风险及费率调整规则,不得设置不合理的续保障碍。"
车主在续保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出具完整的费率计算说明,对不合理的费用调整可向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投诉。
部分省市已试点"车险宽限期"制度,允许保险到期后一定期限内(通常7-15天)续保视同连续投保,具体政策需咨询当地保险行业协会。
根据2026年最新交通法规,车险过期后严禁驾驶车辆上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规定,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将被扣留,并处应缴保费2倍的罚款(最低责任限额计算)。
具体处罚标准为:
1、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将扣留车辆直至补办保险,并处以交强险基础保费200%的罚款(家用轿车约1900元)。
2、记分处罚:依据《记分管理办法》记1分。
3、事故赔偿:若发生事故,车主需自行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部赔偿(最高20万元)。
特殊情形处理:
1、电子保单过渡期:允许48小时内补传电子凭证。
2、新能源车辆:电池检测不合格可能加重处罚。
3、营运车辆:可能面临营运证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