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第26条和第27条主要涉及的是企业经济裁员和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情况下的解雇规定。这表明,即使在企业面临困难或者员工有违规行为时,也不能以此为由解雇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四十条的规定,雇主在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合同。另一方面,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你不是在试用期,你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你的雇主你打算离职;如果还在试用期,这个期限则缩短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