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份父亲写的遗嘱,遗嘱上清楚写明将房产留给我们四个女儿。现在房产证上是父亲一人的名字,根据父亲遗嘱我们没有任何争议,想把房子卖掉。现已与买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卖方为已逝父亲的名字,代理人为我的名字。请问:有纸质遗嘱原件,是否还需要办理遗嘱公证?是否需要将房产先过户到4个女儿的名下,再过户给买方? ---林女士近日致电法律百事通热线4008805008咨询
【解答】
应先将房产过户至继承人名下,然后再进行转让。对于你提到的遗嘱,除非你们子女之间能完成继承权的公证,否则,对于遗嘱的认定要通过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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