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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权-概述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知情权(the right of know)又称“知的权利”、“知悉权”或“了解权”, 在中国台湾、澳门地区又称资讯权。知情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广义是指涵盖公法和

知情权(the right of know)又称“知的权利”、“知悉权”或“了解权”, 在中国台湾、澳门地区又称资讯权。知情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广义是指涵盖公法和私法领域的最广泛的知情权, 既包括官方情报或官方信息,如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状况的信息;也包括非官方情报或信息,如有关的个人信息,社会上出现的新鲜事物。所谓狭义单指公法领域的即针对官方的公民知情权。 公法领域的公民知情权包括公民的立法知情权,行政知情权和司法知情权。在公法领域中,又尤以针对行政的知情权最为典型,这也是知情权制度最为核心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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