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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

大律师网 2015-03-13    人已阅读
导读: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发[2003]89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苏省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印发给
发布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苏国税发[2003]89号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江苏省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03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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